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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财经大学学生早操管理办法

 

 

为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以及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教体艺[2002]12号《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施行方案)〉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施行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强化学生养成教育,促进学风、校风建设,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出早操的意义:

1.是对大学生遵章守纪行为规范的常规教育内容之一。遵守作息制度是全日制在校大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是每天都要执行的一项学校学生基本的管理制度。早操是作息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2.是奠定大学生终身良好学习、生活、锻炼习惯的养成教育手段之一。大学阶段良好的、规律性的作息习惯将影响学生一生。

3.是我院“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学校体育工作指导思想的集中体现,是“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目标指向,是良好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建立的有效途径。

二.早操的特点:

大学期间早操具有强制性。

三.出操人员:

全日制全体在校学生。

四.出操时间:

1.夏季作息时间:7:50—8:00   冬季作息时间:8:20—8:30

2.每学期入学后,从第二周起,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以班级为单位统一组织出操,到第十八周结束(大风、雨、雪天可停操)。

五.出操内容:

1.大一学生早操从第一学期上课开始,由学院体操协会安排的各系、班的出操地点,做两遍第八套广播体操,之后自行安排锻炼内容。自行安排的锻炼内容应包括:部分女生以团体操规定套路《大众健美操国家三级等级标准》的学习训练;部分男生以团体操规定套路《大众搏击健美操》的学习训练为主。

2.大二、大三学生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统一组织跑步,跑步距离为2000米。之后自行安排锻炼内容。自行安排的锻炼内容应包括:部分学生参加的团体操比赛的自选套路的学习训练。

3.大四学生第一学期以班级为单位,统一组织跑步,跑步距离为2000米。之后自行安排锻炼内容。第二学期自行安排早操锻炼内容。

六.早操的组织领导:

学院对早操实行两级管理。

学院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学生处、体育部领导为副组长;各院系部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组员的学生早操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学生早操活动的组织领导。各院、系、部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本院、系、部早操活动的组织领导。

七.早操管理:

学生必须出早操。因病因事不能出操者,须有医院证明或经院、系、部辅导员、班主任同意。无故不出操者,依据《新疆财经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无故缺勤两次,按旷课一节计算并处理。每学年早操出勤率未达到95%者,不能参加各种奖学金、先进个人的评选。班级早操平均出勤率低于96%者,不得参与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评选。无故缺勤,每学年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1/10或因病、事假缺勤,每学年累计超过1/3者,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施行方案)》成绩记为不及格。学生毕业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施行方案)》成绩不及格者,学校按肄业处理。

学生早操时不得托人或代人虚报出勤,早操时学生执行学校公务(如广播员、卫生、文明督导等)按出勤计。

学生早操每月统计并公布一次,学期末停止早操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系、部以班级为单位将学生早操出勤率报送学生处;每年6月底,将可获奖励分的无故缺勤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1/10因病、事假缺勤累计超过1/3的学生名单报送体育部。

八.早操实施:

早操工作由学生工作处负责组织、抽查;体育部负责培训;院体操协会负责每天的早操评比,评比结果每周上报体育部报表一份,并由体育部整理存档;各院、系负责考勤、统计、公布、上报等工作考勤必须为各院系部辅导员主持,以班级为单位,做到当天考勤当天记录,每周上报院、系报表一份存档。具体实施办法由各院、系、部自定,并报学生处备案。院学生会在学生处、团委的指导下,参与全院日常早操组织管理工作并参加学年评定工作。

九.早操考核:

各院、系负责对院、系学生的早操出操情况进行考核,每月将考核情况汇总报学生处;学生处负责对各院系的早操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在出操时间进行抽查。抽查方式:一是对班级早操出勤学生人数进行检查;二是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  

十.评比表彰:

学生处定期将考核结果公布,学校于每学年开学后,对上一学年的早操情况进行总结表彰,对早操出勤率高、组织有力、秩序好的院系、班级进行评比表彰,先进院、系、班表彰的比例分别为30%,对出勤率低、组织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此项工作结果将作为院、系、部学生工作综合考评、先进团支部等评比的重要指标之一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新疆财经大学学生处

2012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