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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得私自拆装暖气设备的紧急通知

 

院属各单位及学院住户:

04-0505-06两个供暖期来看,学院范围内个别建筑和住户不热或运行中暖气设备跑水等问题,百分之九十都与个别部门和住户私自拆装、改造暖气设备有关,破坏了原有的供暖系统,引起冬季供暖时不热或漏水等问题,即影响了学院整体的供暖效果,又给部门和个人造成了相应损失。如培训楼、12号家属楼、14号家属楼、B3号家属楼个别住户等。

鉴于以上情况,特紧急通知如下: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私自拆装、破坏、改造供暖设备,因单位和家庭装修,确需改造暖气设备的,请提前以申请形式与我中心联系,根据实际情况定酌再进行改造,我中心将派技术人员进行协助和指导,以保证改造后供暖系统的正常运行。

2、未经申请私自改造,被中心技术人员发现,中心将视情节严重,按《乌鲁木齐市供热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其进行1000-3000元不等的罚款,并报后勤管理处备案。

 

 

                  后勤管理处

              二00六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