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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水费电费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及居民住户:

根据乌水监行发[2005]31号文件、乌发改房[2005]74号文件、新计价能[2004]1837号文件和新财院[2002]24号文件,我院属二次供电、供水单位,二次供电可上调0.06元,二次供水可上调0.5. 通过对兄弟院校的走访(如师大电0.52/度;医科大水2.6/立方米;农大水2.6/立方米,电0.48/;新大北校区水2.5/立方米,电0.48/度),并报请学院及有关领导审批同意,调整我院水电费价格,根据我院实际情况,水、电上调价格略低于二次供水、供电价格。我院水、电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通知如下:

 

类 别

电价格(元/度)

类 别

水价格(元/立方米)

家属区

047

家属区

240

公用区

064

公用区

180

学生餐厅

064

学生餐厅

240

学生公寓

064

学生公寓

180

商业

120

商业

390

工业

055

工业

252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06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