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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根据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申报领域请仔细阅读申请书的第二页填表说明。

请在申请书、申请人清单上注明申报领域的具体类别,如“申报领域:语言、文学艺术、历史学(文学艺术)”。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2.已获得“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高校青年教师奖”资助者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三、申报名额

每个部门限报一名,最终学校将推荐一个名额上报至教育厅。

四、其它事项

1.申请者须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一式6份,于20081030日中午一点前交科研处,过期不侯。申请材料(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A4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码。

2.请申请者登陆科研管理系统下载相应的办法和表格,或者登陆教育部科技司网站www.dost.moe.edu.cn“下载中心”下载相应材料。

联系人:陈海霞

电话:7843014                                         

科研处

                         二○○八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