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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报考2009“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做好200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报考程序按2008年有关要求办理,本人申请(申请表请从我校教务处网页中下载),院部同意,人事处、教务处审核,报校领导批准。

二、今年教育部下达给新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442名,博士研究生若干名。该项目实行统一考试,单独划线,分类录取,汉族考生也可报考。报考者可登陆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或新疆教育信息网(www.xjedu.gov.cn)教育专题栏目下载《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09年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08]8号)有关表格以及考生资格确认程序等相关材料。

三、报考者经学校批准后,考生资格由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负责确认,并于1010日开始受理各类考生资格确认申请。

四、今后,除个别紧缺、急需专业外,我校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主要以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为主。

 

        人事处、教务处

          2008年10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