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举行“十一”升国旗仪式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旗法》有关规定,我校将于101日举行升国旗仪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升旗时间: 101900(北京时间)

二、升旗地点:校田径运动场

三、参加人员

(一)家住北校区的全体教职工。

(二)各学院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负责组织100名学生参加。

     四、升旗议程

    (一)宣布升国旗仪式开始。

(二)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三)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四)金融学院学生代表向国旗献词。

(五)校领导讲话。

(六)升国旗仪式结束。

五、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要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本单位人员的考勤和组织工作。

(二)团委负责国旗班的组织工作。

(三)体教部负责队伍的排序及音响设备、国歌光盘的准备工作。

(四)金融学院负责国旗献词(献词由宣传部负责审核)。

     (五)宣传部负责照相及宣传报道等工作

                   党委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                     

                      2008.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