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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顺利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高级职称拟送审代表作的要求:

任现职以来最能反映本人学术研究水平的代表作正高三篇、副高二篇,每篇用A4纸复印三份,其中两份只复印正文和版权页并且不能出现作者姓名(民文须同时提供汉文件,不需加盖单位公章);另一份署名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且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字,需复印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和正文。代表作必须是已公开发表的,各种样稿不予受理。

代表作送审材料不予退回,报送时请出示代表作原件,申报者所在单位负责审查并核实代表作复印件的真实性。

二、晋升或同级转评中、高级职称人员,需述职答辩者同时上交以下材料:

一篇能集中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答辩论文(原件1份,复印件8份),民文须同时提供汉文件;《面试答辩情况登记表》,只填写此表的个人信息和申报人述职的主要内容栏(A4纸正反两面打印),要求概述任现职以来教学、科研及社会工作情况:①教学情况:包括完成教学工作量、年均教学时数、开课门数、教学态度和教学效果的自我评价;②科研情况:包括发表著作、论文、参编教材、译文、译著、科研课题及其科研成果的社会效益;③社会工作情况:包括担任行政职务、参加学术团体及履职情况。并简要介绍答辩论文的题目及内容概要:包括选题根据、基本观点、主要论据。

三、关于办理继续教育复合认定事宜(只限今年申报职称人员)

教师职务(含转评教师岗位)人员,在任现职近三年(2006年至2008年)期间,已参加国内外培训学习,并且取得结业(进修)证书、其学时数达到240学时以上者,请各单位填写《自治区大中专院校教师复核认定发放继续教育证书登记表》(人事处网页下载同时报电子版),并提供有关培训证书(硕士以上学历学位证需同时提供本科证书)及所学课程(专业)成绩单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

四、收费

1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务人员,每人先交200元,学校通过后按自治区教育厅的规定收取评审费。

2申报教师系列中级职务人员,每人交评审费300元;申报教师系列初级职务人员,每人交评审费200元。

3、继续教育复核认定费24元。

五、时间安排:

请于2008910日下午6点前上报代表作送审材料、答辩材料、复核认定发放继续教育证书有关材料、推荐表及评审大选票(1份)(大选票不需盖章,所有电子版在人事处网页下载)。

六、其他:送审代表作的鉴定及答辩结果有效期为两年,2007年论文鉴定、答辩结果,今年仍然有效。

人事处          

                          2008年9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