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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一般干部岗位竞聘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对其一般干部岗位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开竞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聘原则

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双向选择。

二、竞聘岗位

留学生管理工作人员1人。

三、竞聘上岗的基本条件

1. 学校在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 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有一定的外语能力(俄语、日语优先);

3.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对外交流、沟通协调能力,热爱外事工作,有敬业和奉献精神;

     四、竞聘上岗工作程序

(一)成立竞聘上岗工作小组

组长:李君辉

成员:张爱琴,高蕾,人事处一人

(二)报名时间:2008829日至93日,竞聘人员请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公室领取竞聘报名表。

联系人:张爱琴    联系电话:7842203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日期截止后,竞聘上岗工作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四)演讲答辩及民主测评

1、演讲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演讲内容: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对竞聘岗位的认识和理解及竞聘优势。

3、要求:竞聘人员事先准备演讲稿,演讲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10分钟。竞聘工作小组根据竞聘人员演讲和答辩情况进行测评打分。

(五)公示

竞聘上岗工作小组在测评和考察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拟聘人选,进行为期2天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按照学校规定程序审批后予以聘用。

 

                                            人事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08年8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