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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四届新疆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学院(部):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第四届新疆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1、在科学研究工作中提出了新的思路或创造了新的方法,对某一学科的发展产生了现实推动作用。

2、在技术开发或工程建设中锐意创新,解决了我区经济建设中的重要难题,取得了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3、在科技知识普及、科技成果转化或科技管理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4、出生于196811日以后的人员(含196811日出生人员)。

二、推荐程序

各学院(部)对候选人进行初选,并将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报送科研处后,由学校组织部、人事处、科研处共同确定上报人选。

三、材料报送及注意事项:

1、《新疆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3份,(样表在新疆科协网页上http://www.xast.org.cn下载)。

2、被推荐人身份证和各种获奖证书的复印件一式3份。

3、所有报送材料,要求A4纸打印,并附上word录入电子材料,于2008912日前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孔繁春

联系电话:7842083

 

 

   

科 研 处

                   2008年8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