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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国家社科基金在促进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示范作用,国家社科基金近年来增设了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2008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开始申报。

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范围包括中国历史、世界历史、中国文学、外国文学、哲学、宗教学、语言学和考古学等。

申报条件: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所资助的成果应是基本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书稿或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等。2.申报成果应不违背党的基本理论,且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领域先进水平。3.申报成果须由三名正高职同行专家书面推荐。推荐者须承担信誉责任。4.已经出版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成果,不能申报。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不能申报。5.申报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2008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以及《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可以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下载。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一式3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申报成果(须隐去申请人姓名)一式5套(译著须同时附上5套外语原件)。

科研处于2008520日至530日受理2008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

未尽事宜,请尽快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陈海霞   7843014

                                  科研处

00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