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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集和报送高层次人才信息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采集和报送高层次人才信息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采集和报送高层次人才信息工作通知如下:

一、    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和报送的范围和条件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2.“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3.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

4.博士后、博士;

5.其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

二、    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和报送的主要内容

1.         基本信息

包括入库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

历学位、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及个人照片等。

2.附加信息

包括入库人员的学习、工作简历,在人大、政协及民主党派职务情况,国内外主要学术组织兼职情况,获得奖励和荣誉称号情况,著作论文和国内外进修培训情况等。

3.其他文字说明

主要业绩简述(500字),包括专利情况、正在(拟)从事的科研项目课题,取得的主要科研、管理和技术创新成果等情况。

三、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和报送的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高层次人才在学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做好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和报送工作。要摸清人员情况,认真核实,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将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纳入采集和报送范围,确保报送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要明确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督促按时保质完成此项工作。

各单位请于2008425日前统一将《新疆财经大学采集和报送高层次人才信息统计汇总表》(16开纸版一份、电子版一份)、《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入库人选信息表》(16开纸版一份、电子版一份)和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报校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高涛  联系电话:7842170

    附件:1、《新疆财经大学采集和报送高层次人才信息统计汇

总表》2、《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入库人选信息表》(已发各单位邮箱)

 

校党委组织部

                                    2008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