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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8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班的通知

为保证我校新进教师能够更好地履行教师岗位职责, 2008年新疆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将举办三期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实行(199411日)以后新进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尚未接受岗前培训的教师均需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为《高等教育法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以上毕业生可免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

三、培训时间

培训班学习时间每期不低于112学时。

第一期为不脱产学习,日期:2008329日至520日,(授课时间安排在周六全天,周日半天及周一至周五中的两个晚间时间);

第二期为全脱产学习,日期:2008年7月21至8月15

第三期为半脱产学习,日期:2008923日至127日,(授课时间安排在周六全天,周日半天及周二、四下午半天)。

四、培训管理

凡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四分之一学时者,不能参加该课程的结业考试。

学习结束,经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高等学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考试不及格的课程,学员可回原单位复习自学,经补考成绩合格后,补发合格证书。

五、培训经费

培训费360/期,教材费67.50元。

六、报名方式

1、各院(部)教学秘书将拟培训人员名单(见附表)于 3月 17日前报新疆财经大学教务处师资科,电子版转换成excel表格发送至:syp@xjufe.edu.cn。如本学期有外出学习或其它事由不在校的可参加下一期培训班。        

 2、经校教务处登记备案后参加培训的教师持本人工作证或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培训费及教材费,在开学前到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新疆师范大学行政楼四楼)报到。 

联系人:邵伊萍      电话:7842064

 

                                                   教务处

                                    2008-3-11

 

 

 

 


 

附表:                 新疆财经大学参加岗前培训人员

 

单位:

 

序号

性别

出生

年月

职称

学历

学位

毕业

院校

到校

时间

参加何

期培训

证书号码
(
已修教育学\心理学)

身份

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