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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技术工人《职业道德》统一考试报名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事厅《关于2008年度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道德〉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新人办发[2008]4号)要求,凡参加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的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必须参加由自治区组织的《职业道德》统一考试。现将2008年度统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人员范围

(一)2008年至2010年度符合晋级条件的我校技术工人。(技术工人被聘用一年后,可申报初级工考核;专业工作年限10年并被连续聘任为初级工满5年或累计聘任为初级工满6年的,可申报中级工考核;专业工作年限15年并被连续聘任为中级工满5年或累计聘任为中级工满6年的,可申报高级工考核。)

(二)对原技术等级进行复核认定的我校技术工人。

二、考试语种

考试语种为汉语和维语,考生可任选一种,对使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题的考生予以适当加分。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08310日至2008314日。

(二)报名人员需到人事处职称办公室填写《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道德考试报名表》,并交同一底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其中1张贴于报名表上),报名考试费40元。

四、考试时间

2008510上午1100——1300(北京时间)。

注意:应试人员考试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五、考试查分

查取考试成绩时间为623日至823日,查取考试成绩时请用中国电信的座机或小灵通拨打电话16885333,按语音提示输入准考证号即可查取考试成绩(请在准考证号前加拨1);中国移动用户拨打125901113

请各部门及时通知本部门相关人员,做好此项工作,为我校技术工人考核工作打好基础。

联系电话:7842054

联 系 人:刘汉辉

 

新疆财经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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