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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08年春节将至,为维护节日期间学校和谐稳定,确保全校各族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根据自治区纪委《关于2008年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新纪发电〔20081号)精神,现重申并提出以下两点要求:

一、加强学习,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各部门要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促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各族党员干部要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大力弘扬新风正气,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带头过健康、文明、俭朴的节日。

二、提倡勤俭节约,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要坚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强化节约意识。各部门一律不得用公款相互送礼、相互宴请,不得向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赠送土特产等年货,不得到上级机关所在地宴请领导机关干部。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实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订购年夜饭。要认真执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严禁违反规定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严禁购买、收送、使用代币购物券卡,严禁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同时要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中共新疆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8年1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