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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度学校精神文明、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的公示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精神文明先进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各单位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学校精神文明先进单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选,拟批准中国语言学院等5个单位为2007年度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商务学院等5个单位为2007年度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外国语学院等5个单位为2007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现予公示。

一、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中国语言学院、法学院、组织人事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纪检监察室

二、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商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中国语言学院、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HSK管理与服务中心)

三、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单位

中国语言学院、外国语学院、金融学院、组织人事处、学生工作处

以上公示期为:111日—14日,如有异议请与相关部门联系。

联系电话:文明办7843469;综治办7842167 ;计生办7842107

                  新疆财经大学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2007.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