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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南院高层住宅退集资款的通知

南院高层住户:

根据房改有关规定,南院高层住宅的一部分住户售房手续已通过了审核,学校决定将首批通过审核的住户的多交部分集资款先期退款50%,请首批通过审核的102户住户于200819日到财务处领取退款。

咨询电话:7843540

 

资产管理处

〇〇八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