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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寒假放假及假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2008年寒假来临,春节将至。现将寒假放假及假期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寒假放假时间

学生119日(星期六)229日(星期五)放假;31日、2日报到注册,33(星期一)正式上课。成教学生由继续教育学院另行通知。

教职工自123日(星期三)起各单位可视情况安排轮休;228(星期四),机关行政人员和各院部行政人员正式上班,229日(星期五)全体教职工返校上班。

二、期末及寒假有关工作

(一)校长办公室已将各单位的年终总结在校园网党校办主页“学习园地”栏目中发布,请点击浏览,相互学习。按照学校第三次教学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凸显特色”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做好本单位新学年工作计划的准备工作。

(二)教务处、研究生处、各学院及继续教育学院要认真组织好期末考试,加强考务管理;要组织好寒假期间的阅卷及学生成绩登录、上报工作;认真做好下学期教学计划,做好新学期上课前的各项准备。

(三)由研究生处牵头,会同党校办、教务处、保卫处、资产管理处、后勤处,认真做好2008年硕士研究生全国入学考试的各项组织工作。

(四)学生处要会同各学院、研究生处做好寒假学生回家票务工作,确保学生安全、顺利地离校。

(五)各单位要对公文进行清理,及时处理应办文件,务必于放假前将学校文件归还校办秘书科。

(六)春节期间,各单位要严格遵守自治区纪委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认真抓好落实,做到厉行节约,严禁铺张浪费。

(七)放假前夕,请各单位组织人员及时清除冰雪、打扫环境卫生,喜迎自治区“两会”召开,欢度新春佳节。同时安排好寒假期间的冰雪清扫工作。

(八)各单位要组织慰问生病住院人员和困难职工,尤其要帮助特困家庭安全、温暖过冬,欢乐、祥和过节。

(九)请各学院于2008115日(星期二)前将寒假留校学生名单(一式五份)送至学校保卫处、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后勤处、团委。学生处、研究生处、团委、保卫处和后勤处要会同各学院做好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安排好他们的生活,使他们度过一个愉快而有意义的寒假及春节。

(十)33各单位将教职工返校情况报人事处,学生报到情况报学生处。寒假放假前后教学及领教材等工作和学生工作详见教务处、学生处工作安排。

三、安全保卫工作

(一)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高度重视寒假期间的安全和保卫工作。要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工作,加强防盗措施,消除各种隐患。特别是多媒体教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励行楼各实验室、图书馆、学生宿舍、档案室、配电室等重点部位要加强防范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人,确保万无一失。

(二)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不在办公室存放现金、保密文件及贵重物品。加强安全措施,将假期间暂不用的办公用房加贴封条(封条由各单位、部门自制并加盖本单位、部门公章),并协同保卫处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三)认真履行请假手续。凡利用假期探亲或外出的教职工,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到人事处办理有关手续;副处以上干部离开乌鲁木齐须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并报组织部备案。

(四)确保学生假期安全。各院部要在学生放假之前,加强对学生人身安全、消防、交通安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教育,要求学生务必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禁止在任何活动中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各院部及各班主任要了解、掌握学生假期的去向,出外旅游的学生班级(个人)一定要报部门领导同意,学生班级要有带队教师参加。教职工要树立防范意识,教育子女注意安全,遵纪守法。

(五)严禁校外人员在学生宿舍留宿。寒假期间保卫处、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要严格检查,严禁校外人员在学生宿舍留宿。学生公寓楼要加强值班,做好公寓楼内水电安全和防盗工作。南院有关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全权负责。

四、假期值班安排

寒假期间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工作,继续坚持校、院(处)领导值班制度。校办、综治办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生问题将予以责任追究。

请各单位将值班安排于112日前报校办行政科和保卫处。各单位遇有紧急、重要情况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将情况报学校带班领导及办公室值班人员或校综治办(夜间报总值班室或校综治办),并及时处理。 

学校设总值班室,总值班室在经世楼八楼826室。

电话:7842066,综治办电话:7842167,报警电话:7842110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〇〇八年一月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