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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新一届教(职)代会征集提案的通知

校属各基层工会、分工会:

我校将于明年年初召开新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共同推动学校的改革与发展,现将《新疆财经大学教代会提案登记表》(已发送至各基层工会、分工会或在附件下载)及《新疆财经大学提案立案规则》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工会主席和教代会代表精心组织本单位、部门教职工学习,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征集提案,按要求填写《提案登记表》,并于200815日前报送校提案征集处理委员会办公室(经世楼822号党校办副主任办公室,联系人:鲁吐普拉,电话7842053)。

要求:1.提案表填写须一案一提,三人以上附议;

2.填表须字迹清楚,勿用圆珠笔、铅笔;

3.提案内容要实际、具体。应包括案名、主要问题、整改意见及建议;

4.提案要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并限于本校的职权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

 

新疆财经大学教代会提案征集处理委员会

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新疆财经大学教代会提案立案规则

教代会的提案,是指教职工通过代表对学校的管理和教职工生活、福利等方面的问题提请教代会讨论、处理的意见和建议。凡属于学校行政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下述内容,可以列为提案:

1.有关本校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规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有关学习管理、教育、教学、科研方面的改革,教职工生活福利和教育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有关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学校其他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对于纯属党务性质的问题;群众组织内部的问题;应按法律程序由当事人向司法机关起诉或申诉的问题;个人的具体问题或对个别干部的批评意见,一般不按提案对待。

教职工代表的提案一经审查立案,就成为教代会的议案,而不是个人的意见,有关部门必须认真对待。

附件:

新疆财经大学教(职)代会提案表

提案人姓名

 

提案编号

 

所在部门

 

 

 

 

 

提案

名称

 

主要问题:

 

 

 

 

整改意见及建议:

 

 

 

 

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查意 见

1.同意立案。

2.不宜立案。

3.作为意见,转请          阅处。

提案小组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1.填写提案表须一事一案、一案一表;2.提案人应为正式代表;3.编号由提案委员会填写;4.提案请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字迹要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