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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质量工程”2008年对口支援教师进修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规划和对口支援工作的有关通知,2008年对口支援教师进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校为受援学校,需至少推荐18名教师到内地支援高校(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进修。

二、教师进修由教育部“质量工程”项目提供经费支持,每人次共资助1.5万元,进修期限为一学期。

三、对推荐教师的有关要求:

推荐的教师应是各院、部学科或专业发展所需要培养的骨干教师和后备骨干教师,其在进修期间要较好的完成学习任务,除撰写学习总结外,还需提交至少三门进修课程的成绩证明,并完成一篇学术论文(或教研论文)。

四、各教学院、部应尽快做好进修教师的推荐工作,每个教学院、部可推荐1—2名(其中少数民族教师至少一名),并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科领取),于12月13日前将推荐名单及申请表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联系人:滕志红,联系电话:7842070

              

 教务处

                   2007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