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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自治区科技攻关(含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计划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自治区科技攻关(含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计划项目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的申报指南、申请书及具体事宜详见新疆科技厅网站搜索(可从科技厅网站http://www.xjkjt.gov.cn-"下载专区"-"文档"中下载)。

二、申请人请将填写好的申请书一式四份(附电子版)(申请书请采用A3双面印刷,普通中缝装订。请不要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封面均为普通纸质材料,不要用其它质地坚硬的材料)于20071128日送科研处审核。

三、表中申请单位写至部门,主管部门为新疆财经大学科研处。第五部分中项目(课题)申请单位意见为部门意见加部门公章。

四、有申报意愿者可以登陆校内邮箱,用户名:keti,密码:7843014,下载本次申报的文件包。

五、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项目负责人为第一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正在承担自治区科技攻关(含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申请者不能将相同或相近研究开发内容的项目重复申报。

联系人:陈海霞     电话:7843014

 

                          科研处

2007-10-29

附件:

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自治区科技攻关(含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计划项目的通知

自治区有关委、办、厅、局,各地州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和自治区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为做好2008年自治区科技计划工作,科技厅将组织2008年自治区科技攻关(含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支持重点
     根据《自治区科技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见附件)确定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主题,按照《自治区社会发展领域科技攻关和重点项目申请指南》、《"十一五"自治区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优先研究领域》(见附件)等相关要求,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组织科技攻关,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和软科学研究,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自治区境内注册,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及具有从事项目研究相关工作基础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等独立法人单位或相关机构,鼓励企业或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为第一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正在承担自治区科技攻关(含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项目。
     (三)同一单位不能将相同或相近研究开发内容的项目,在自治区各类科技计划中重复申报。
     (四)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三、项目申报材料与要求

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提交《自治区科技攻关(含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计划项目(课题)申请书》(格式可从科技厅网站http://www.xjkjt.gov.cn-"下载专区"-"文档"中下载),一式10份(附电子版),书面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申请书请采用A3双面印刷,普通中缝装订。请不要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封面均为普通纸质材料,不要用其它质地坚硬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