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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更名与评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我校更名与评建工作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这些成绩离不开全体教职工的辛勤努力。为了表彰在更名和评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评选更名与评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阿斯哈尔·吐尔逊校长为组长,党校办、组织人事处、纪检委、教务处、评建办、更名办等有关单位参加的领导小组,负责评选组织工作。

二、    先进集体评选

(一)评选条件

1、在更名与评建工作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高质量地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

2、团队凝聚力强,指挥得力,上下共同努力。

3、富有创新意识,工作效率高。

4、工作质量高,差错率低,成绩突出。

(二)评选要求

以系(院)部、处为单位进行评选。由各单位自荐,撰写自荐材料(2000字左右),经组织人事处审核后报学校研究决定。全校共评出6个先进集体。

三、先进个人评选

(一)评选条件

12004年以来在岗在职,并在更名与评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我校教职工。

2、工作认真负责,勤奋努力,业绩突出。

3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工作主动性强,勇挑重担,任劳任怨。

(二)评选要求

1、先进个人分为校级先进个人和本单位先进个人。各单位应本着公正、公开的原则,经民主推荐、集体研究,选出校级先进个人推荐人选和本单位先进个人。校级先进个人推荐材料(1000字左右,要求有12个具体事例)报组织人事处审核后,由学校研究决定进行表彰;本单位先进个人名单报学校备案,由学校发文表彰,各单位自行奖励,奖励比例不超过本单位人数的30%。

2、学校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从中选出突出贡献先进个人15名。

先进集体和校级先进个人的推荐材料于914日上午下班前报送组织人事处,逾期未交视为自动放弃。

四、表彰奖励

先进集体和校级先进个人将在“十一”前进行表彰。先进集体奖励5000元,突出贡献先进个人奖励2000元,先进个人奖励600元。各单位先进个人,可参照学校奖励标准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附件:1、各单位校级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先进集体推荐表

      3、校级先进个人推荐表

 

                            

 校长办公室

〇〇七年九月六日

附件1

各单位校级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位名称

推荐先进个人名额

1

党校办

3

2

外事处、纪委、监察、审计处

1

3

组织、人事处

2

4

宣传部

1

5

工会、老干部管理处

1

6

学生处、团委

3

7

财务处

2

8

教务处

4

9

保卫处

2

10

研究生处MBA办、科研处、经研所、学报编辑部

3

11

资产管理处

2

12

成人教育学院

2

13

商务学院

1

14

图书馆

3

15

信息化中心

3

16

后勤管理处

4

17

公园管理中心

1

18

公寓管理中心

3

19

金融系

3

20

会计系(含管理研究院2)

4

21

财政系

3

22

统计系

3

23

工商系

3

24

市场系

2

25

经济学系

3

26

法学系

2

27

计算机系

3

28

外语系

2

29

汉教部

3

30

马列部

3

31

体教部

2

32

新闻学院

2

33

数学系

2

34

评建办

5

35

更名办

5

36

教学督导组

2

 

附件2

先进集体推荐材料

单位名称

 

在更名与评建工作中的主要业绩及先进事例:

 

 

 

 

 

 

 

 

 

 

 

 

 

 

推荐单位领导签名:            推荐单位盖章:

 

 

 

 

附件3

校级先进个人推荐表

推荐单位:

姓名

 

在更名与评建工作中的主要业绩及先进事例:

 

 

 

 

 

 

 

 

 

 

 

 

推荐单位领导签名:            推荐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