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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区本级基本医疗保险部分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实行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管理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依照自治区医保中心要求,在区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对“慢性支气管炎”等六种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实行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管理。患以上特殊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在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除应由本人自付部分外,对超出限额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自200771日起执行。

附件:自治区区本级基本医疗保险部分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标准

 

 

 

 

              人 事 处

             2007611

 

 

 

 

 

附件:

自治区区本级基本医疗保险部分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标准

 

特殊慢性病名称

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元)

慢性支气管炎

1500

高血压病II期以上(含II期)

2000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2500

脑血管意外后并发症、后遗症

2000

糖尿病

2500

慢性肾炎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