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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部分职工医疗保险IC卡复用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200612月区医保中心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切换,按照新系统要求,参保人员首次使用切换后新的结算系统进行刷卡结算时,必须进行医疗保险IC卡复用和重新设定医疗保险IC卡密码,但至今,我校仍有部分职工的医疗保险IC卡尚未进行复用。为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使用,保障参保人员权益,现就有关事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督促本部门职工,在新系统切换后未重设密码及复用的,尽快到就近药店、医院进行医疗保险IC卡复用;

二、截止200771日仍未复用的医疗保险IC卡,医保中心将对其进行待遇封锁处理(即锁卡处理)。

三、凡医疗保险IC卡被封锁处理的职工,须持本人身份证、医疗保险IC卡到区医保中心办理医疗保险IC卡解封手续。

四、在区医保中心新系统切换后,已经更改过密码并已使用过的职工,无需再进行复用。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相互转告。

 

                 校人事处

                2007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