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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出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2003年第108号主席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自治区人事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实施细节》(新人发200323号)文件精神,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72学时)。为提高出版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进行更新、补充、拓展,进一步完善知识结构,适应自治区出版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同时确保2007年出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核、评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委托新疆新闻出版培训中心于2007528日起举办两期出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加人员

自治区各出版社、期刊社、党史、地方志编纂部门从事编辑、技术编辑、校对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要参加此次培训。根据自治区继续教育有关规定,我区新闻出版行业继续教育定为两年一个周期,2006年、2007年为一个周期。凡准备参加2007年职称评审(包括转评)和职业资格考试,而未参加2006年继续教育的出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均要参加此次培训。

二、       培训内容与时间

   (一)培训内容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以及新闻出版行业特点进行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新信息等方面的培训。

   (二)培训时间

第一期:2007528日至615日(汉语授课)

第二期:2007625日至713日(维语授课)

三、       考核与发证

学习期满考核合格者,经新闻出版局审核同意后,由自治区人事厅颁发《专业技术人

员继续教育岗位培训证书》。持有该证书是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和晋升高一级职务的必备条件之一。

四、       培训费用

按照自治区计划委员会新计价字【2004518号文件执行。

初级:399元;中级:519元;副高:639元(以上费用包含报名费、培训费、考核费、

证书费和教材费)。

五、       报名有关事宜

报到时间:每期开班的第一天

报到时交近期免冠照片2张,并按规定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

育、岗位培训登记表》一式两份。

报到与培训地址:新疆新闻出版培训中心(新疆出版技工学校)

联系电话与联系人: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人教处      李小兵           8840824

新疆新闻出版培训中心     王红飞  艾合买提江    3814927

六、       其它事项

我校教职工若要参加此次培训或有什么问题,请直接与自治区新闻出版局人教处或新疆新闻出版培训中心联系。

校人事处

                                  2007年5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