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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新闻与传播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我校新闻与传播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教学秘书,招聘人数:1人。

要求: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须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文字处理,有较好的服务意识。

二、招聘范围:本校在册教职工中。

三、报名、演讲答辩日期

报名日期:即日起至2007425日京时16时止。应聘者持身份证、毕业证到新闻与传播学院办公室报名。

演讲答辩时间:2007425日京时18时。

地点:新闻与传播学院会议室。

演讲答辩内容:个人基本情况、对岗位的理解和认识、自身优势、工作设想及办法措施。演讲答辩后,新闻与传播学院竞聘工作小组在测评和综合考察基础上,集体研究决定聘任者,报我处审批后,上岗工作。

                         

                        

 校人事处

  2007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