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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新疆财经大学行政公章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我校已于2007316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正式更名为“新疆财经大学”。新疆财经大学行政公章于2007417日起正式启用。公章名称为“新疆财经大学”,直径4.5厘米,维汉两种文字环形排列,中间刊五角星,底部为环形排列的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联网防伪码。

今后凡属以学校名义对内、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材料等均以此公章为准。

 

 

 

校长办公室

〇〇七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