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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07年新增教师计划的通知

各系(院)、部:

2007年新增教师计划已经批准,现予下达。希望各系(院)、部严格按计划和有关要求执行,并按以下程序进行考核考察。

1、各系(院)、部成立由系领导、专家教授、骨干教师组成的公开招聘教师考核小组,负责对本系部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试讲。考核试讲合格后按以12的比例将名单报人事处、教务处。

2、由教务处牵头组织校内相关专业专家教授和校领导对各系部上报的人选进行综合考核试讲。考核后,按择优录用的原则报校领导批准,签订就业协议书。

3、新进人员正式报到后有关工作要求,38日校长办公会决定执行。

4、为加强少数民族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和优化学历结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少数民族教师的引进。

(引进教师计划附表已发至各单位邮箱)

 

 

  校人事处

2007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