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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2007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确保重点,抓好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新型工业化建设急需的重点项目;优先资助高校与企业联合申报开展的开发应用型项目,鼓励跨院校、跨地区、跨学科合作攻关、团队创新;进一步发挥国家实施“援疆学科建设计划”所获得的效益和资源,鼓励对口支援双方高校立足新疆,特别是高校重点学科、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实际,联合选题申报,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攻关,并优先推荐申报教育部项目;鼓励高校积极吸纳硕、博士研究生参与课题研究,推动研究生提高创新能力;支持青年教师主持项目研究,着力培养高校人才梯队。

二、项目类别及拟资助额度

2007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分为:1)重点项目,其中自然科学类每项资助515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资助25万元;启动基金项目,其中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左右,人文社科类每项资助1万元;创新群体项目,其中自然科学类每项资助15万元左右,人文社科类每项资助8万元;成果转化项目资助自然科学类项目2项,每项10万元。

2007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由自治区财政专项资助,项目申报面向全疆所有高校,区属院校获准立项的项目均可享受资助,兵团院校的项目获准立项后经费自筹。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必须符合《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管理办法》和各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特色鲜明、意义重大、优势突出的重点项目可适当放宽标准。

(二)项目选题要立足新疆,符合我区社会经济发展和学科建设的需要,研究目标明确,内容具体,特色明显,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申报单位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三)项目主持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素养,有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具有独立组织、开展科研的能力和精力,能够较好地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青年启动基金项目主要资助对象为35岁以下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对主持人研究基础的要求可较其他类型项目适当放宽,但必须有2名具有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的相关领域专家推荐。

(五)项目组成人员的学科、年龄结构合理,能科学分工,通力协作。项目组主要成员为项目主要承担者,与项目研究无关的人员不得在项目组挂名。离退休教师、非学校在编人员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与课题组,但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除创新研究群体基金项目外,其他项目组主要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课题主持人)。

(六)目前尚承担有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在研项目、或者其它各种渠道在研项目2项或2项以上的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得再申报本年度所有类型项目。承担有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尚未结题,但中期检查结果为A等级的项目主持人,可适当放宽条件,作为主持人与支援高校联合申报本年度项目1项。一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为1个项目的主持人或2个项目的主要参加者。

四、申报工作要求

(一)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或3年,为便于管理,所有项目的起始时间统一为立项下一年度的1月。请各项目负责人和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在报送材料前认真审核。

(二)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实行自愿申报,分级审核,择优立项。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应对项目申报加强指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论证、初审和推荐工作,确保项目申报质量和水平。

(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和学术委员会要按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申报要求,对申请者资格和申报课题进行初审,填写审查意见,并按所分配的推荐限额择优排序,将符合评审条件的项目材料报送教育厅。项目《申请书》应由校长签署意见、并承诺管理和保障意见。

(四)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实行公示制度。各高校在将所推荐的申报项目报送教育厅之前,必须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教育厅在相应工作结束后,也将在有关网站进行公示。

(五)项目申请书请从新疆教育信息网(www.xjedu.gov.cn)“高教处”网页和新疆高校科研信息网(http://www.xjgxky.edu.cn/)下载或者到科研处拷贝。申请书(A3纸正反双面印,骑马装订,一式6)及相应的电子文档5719点前报科研处。

请各项目申请者尽早将申请材料送交我处,以便我处及时上报至自治区教育厅。联系人:陈海霞  联系电话:7843014

 

 

 

 

 

 

 

                                 

                科研处    

              2007.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