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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质量工程”2007年对口支援工作受援高校教师进修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2007122,教育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了《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决定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质量工程”中将以资助对口支援工作受援高校教师进修为重要内容,计划2007-2010年每年资助一定数量的受援高校的教师赴支援高校进修。现将我校2007年“质量工程”教师进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共推荐申报24名骨干教师和后备骨干教师赴支援高校进修(支援高校包括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三所高校,每所支援高校8名)。各教学系(部)要认真审核并推荐选派教师的进修计划。

二、推荐申报的教师在进修期间要较好地完成学习任务,结束进修任务前要撰写学习总结。受援高校每年年底将进修教师结束后撰写的学习总结和论文进行汇总,由学校统一上报受援高校主管部门和教育部。

三、教师进修时间 。教师进修一次以半年(按5个月计算)为时间单位。

四、教师进修费用从学校“质量工程”专项资金开支。

五、请进修教师按要求填好《“质量工程”2007年对口支援工作受援高校教师进修申请表》,经所在单位批准后,于313日前各单位将推荐申报表统一报教务处师资科(打印件附电子文档)。

联系人:刘艳辉     联系电话:7842076

邮箱:liuyanhui@xjife.edu.cn

附:“质量工程”2007年对口支援工作受援高校教师进修申请表

 

教务处

200738

附件:

“质量工程”2007年对口支援工作受援高校

教师进修申请表

受援高校名称(盖章):           支援高校名称(盖章):

姓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手机

 

最终学历

 

专业职称

 

进修学科专业

 

进修时间

2007   月—   

学习

工作

简历

 

 

 

 

 

 

进修

学习

目的

目标

 

 

 

 

 

 

 

 

进修

学习

内容

计划

 

 

 

 

 

 

 

 

 

系(部)负责人审核意见

 

 

所在系部(单位)盖章

 

     

支援高校对进修人员的准备情况

 

 

 

 

 

 

注:如填写内容较多,可自行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