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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寒假放假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2007年寒假即将来临,为使各族师生员工度过欢乐祥和的假期和春节,现将寒假放假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时间

学生122日(星期一)32日(星期五)放假;32日、3日、4日普通学生返校报到,35(星期一)正式上课。成教学生由成教院另行通知。

教职工自21日(星期四)起各单位可视情况安排轮休;227(星期二),机关行政人员和系(院)、部行政人员正式上班,32日(星期五)全体教职工返校上班。31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在信息中心三楼学术报告厅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

二、相关工作

(一)各单位根据学院工作部署做好相关工作,重点做好评建工作。要认真按照学院评建工作总体安排,根据评建工作计划进度和具体要求,扎实完成各自的评建任务。个别评建任务较重的单位,要组织好相关人员,抓紧时间、加班加点,确保评建任务按时优质完成。

(二)自120日起,开始部分单位办公地点的搬迁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学院的统一安排,细致做好相应工作,确保搬迁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及时、有序地完成搬迁工作。

(三)35日各单位将教工返校情况报人事处,学生报到情况报学生处。寒假放假前后教学及领教材等工作和学生工作详见教务处、学生处工作安排。

(四)各单位对手头文件进行清理,及时处理应办文件,并务必于放假前将学院文件归还院办秘书科。

(五)春节期间,各单位要认真遵守自治区纪委有关廉洁自律工作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做到厉行节约,严禁铺张浪费。

(六)放假前夕,请各单位组织人员及时清扫冰雪、打扫环境卫生,喜迎春节。同时安排好寒假期间的冰雪清扫工作。

(七)各单位要组织慰问生病住院人员和困难职工,尤其要尽力帮助特困家庭安全、温暖过冬,满意、欢乐过节。

三、安全保卫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的安全和保卫工作,确保寒假期间不出事。要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工作,加强防盗措施,消除各种隐患。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不在办公室存放现金、保密文件及贵重物品。保卫处要对学院重点部位加强检查和防范,必须坚持昼夜值班,并有一名领导带班。

(二)凡利用假期探亲或外出的教职工,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到人事处办理有关手续;副处以上干部离开乌鲁木齐须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并报组织部备案。

(三)为确保安全,各系(院)、部要在学生放假之前,加强对学生人身安全、消防、交通安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教育,要求学生务必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禁止在任何活动中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各系(院)、部及各班主任要了解、掌握学生假期的去向,出外旅游的学生班级(个人)一定要报部门领导同意,学生班级要有带队教师参加。教职工要树立防范意识,教育子女注意安全,遵纪守法。

(四)相关部门要做好留校学生的安置工作。对于因家庭困难无法回家的学生,其所在系(院)、部领导要予以关心,做好相应工作,安排好学生的食宿及过节物品。寒假期间保卫处、学生处、公寓中心要严格检查,严禁校外人员在学生宿舍留宿。学生公寓楼要加强值班,做好公寓楼内水电安全和防盗工作。南院有关工作由成教院全权负责。

(五)严格值班制度。寒假期间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工作,继续坚持院、系(处)领导值班制度。院办、院综治办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生问题将予以责任追究。请各单位将值班安排于130日前报院办行政科和保卫处。各单位遇有紧急、重要情况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将情况报学院带班领导及办公室值班人员或院综治办(夜间报总值班室或院综治办),并及时处理。院总值班室电话:7842016,综治办电话:7842167,院报警电话:7842110

                                     

 

 

                                       院长办公室

                          〇〇七年一月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