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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档案移交及学院职能部门档案工作检查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各职能部门档案业务建设,推动学院评建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各部门档案工作的整体水平,根据《新疆财经学院档案管理办法》,请各单位做好两项工作:第一,将2006年形成的文件材料立卷后(纸质与光盘配套)于20075月底前移交学院综合档案室;第二,学院决定于2007125日开始对职能部门档案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长:乔 

副组长:卢爱珍

  员:赵爱军  张莉莉

二、检查时间:

20071252007131

三、检查内容:

1.本单位是否有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

2.各单位是否有兼职档案员;

3.本单位的档案是否实现了统一管理;

4.按《新疆财经学院档案归档范围》的要求,归档材料是否完整、准确、系统;

5.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是否有专人负责;

6.是否按规定按期向学院综合档案室移交档案;

7.自存档案是否编制了档案检索工具;

8.是否向档案室移交的档案电子与纸质相配套。

四、检查程序:

1.听取被检查单位有关档案工作情况的简要汇报;

2.按第三项“检查内容”进行逐项检查;

3.汇总检查情况;

4.反馈检查意见。

五、检查对象:

纪检监察室、审计处、组织人事处、宣传部、外事处、教务处、计财处、资产管理处、研究生处、科研处、学生处、保卫处、老干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后勤管理处、院工会、院团委、图书馆、学报编辑部、信息化中心、成教院、商务学院、公园管理中心。

 

注:各单位兼职档案员可到学院综合档案室领取《新疆财经学院档案管理法规、制度汇编》

 

 

院长办公室

200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