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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学院党委《关于认真开好2006年度院、处两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院党发200632号)对2006年度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做出了要求:

一、设立党总支的处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总支为单位召开,参加范围是:本单位党员处级领导、党总支委员、各教工党支部书记。未设立党总支的处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参加范围是:本单位党员处级领导、党支部支委会委员。不是党员的处级干部应列席民主生活会,但不参加述职述廉。

二、学院领导及学院纪委和党委组织部有关同志要出席各处级单位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

三、民主生活会后要将会议原始记录、综合报告、整改方案、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职述廉发言、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和主要负责同志的发言稿等材料分别报学院纪委和组织部。

四、原定处级单位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应于1218-12月28之间召开,由于筹建大学、迎接评估和元旦放假等原因,部分单位尚未召开民主生活会这些单位务必于12月301300(北京时间)前将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报组织部。所有处级单位的民主生活会应于2007112日召开完毕。联系人:高涛,联系电话:7842168

附件:尚未报召开民主生活会时间的处级单位名单

 

 党委组织部

                        2006年12月29

 

 

 

附件:

尚未报召开民主生活会时间的处级单位名单

统计与信息系、汉教部、党院办外事处、研究生处、保卫处、公园管理中心、计算机系、财政系、宣传部、资产管理处、教务处、科研编辑部、工商系、法学系、应用数学系、商务学院、老干处、学生处团委、计财处、体教部、后勤管理处、纪检审计处、信息化中心、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