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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系(院)、部:

 200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申报公告》、《课题指南》、《申请书》、《论证活页》、《代码表》等具体信息请查阅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系(院)、部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根据200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认真组织学习,选题的确定应与本系(院)、部专业特点、新疆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求紧密结合。

二、各系(院)、部应在放假前召开专题会议,按照自治区《关于做好200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部署此项工作。要狠挖掘潜力,广泛调动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的积极性,充分利用本专业的学科优势,积极申报各领域课题。同时要大力支持和鼓励广大教师跨学科联合申报国家社科课题,努力提高我院科研项目质量与研究水平。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和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三、请参加申报的各系(院)、部于200715日前,将拟申报的200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称上我处,并于200725日前将申报材料(申请书、论证活页)一式1份送我处,以便由我处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和课题申请人及时修改论证材料。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论证活页部分,字形采用仿宋或者楷体,字号不得小于4号字,1.5倍行距。

六、申报工作截止于200731日截止。请各系(院)、部将项目申报所有材料:包括申请书一式7份(1份原件、6份复印件)、6份论证活页(单独装订)2007225日前送我处,以便及时上报自治区规划办和全国规划办。

   具体申报事宜,请与院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  陈海霞  7843014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组织200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061225

 

 

 

 

关于组织200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宣传部,各地、州、市党委宣传部,新疆社会科学院、自治区党校、各高等院校科研处,自治区各有关部、委、办、厅局科研所(研究室):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7年度课题指南》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于127日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发布。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区组织200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申请论证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以及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及《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大力推动理论创新,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协调发展,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要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上述指导思想,结合新疆实际,切实做好申报工作。

二、申报的项目要围绕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来确定选题,着力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着力研究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着力研究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着力研究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基础理论和学科建设方面的研究,要努力推动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研究,推动学术观点、学科体系和科研方法创新。我区专家在申报项目的选题和设计论证中,要注意加强对新疆历史和现实问题的研究,突出新疆的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

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选择申报年度项目中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或青年项目。这三类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依次为13万元、9万元、7.5万元。申请者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并参考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的资助额度。对申请的经费要有合理的预算。参照全国社科规划办对新疆立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额度一般高于平均资助额度的情况,我区专家申报0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点项目经费可按1315万元预算,一般项目可按911万元预算,青年项目可按7.59万元预算。

四、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涉及哲学、政治学等22个学科,所有学科的申请书都要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报跨学科的课题,要在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栏中注明申报学科和主要涉及的学科。“公共管理学科”在“政治学其他学科(ZZE)”中申报,管理学其他学科可选择相关学科进行申报。教育、艺术、军事三个单列学科具体申报事宜将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军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另行组织,请各有关单位科研部门和专家学者密切关注。

五、《课题指南》中各学科的基础理论研究只规定申报范围、方向和重点研究领域,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拟定题目。应用对策研究带※的课题,在不改变方向和范围的前提下,也可根据实际问题研究的需要自行拟定题目。

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可根据所研究问题的紧迫性确定完成的时间,一般情况下较基础理论研究的时限要求短一些。计划完成时间请从20076月底开始计算。除重要的基础研究外,鼓励以研究报告、论文为项目的最终成果形式。最终成果形式以填报一项为宜。

七、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研究工作。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和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基层科研管理单位要认真审核把关,如违规申报,所在单位将被通报批评。

八、项目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九、为保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评审会召开之前,申报单位或申请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

十、本年度对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所有课题一律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进行。活页论证的字数要求是4千字。活页中的论证要严格控制在4千字以内,活页上方2个代码框申请人不填。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背景材料,课题负责人的前期相关成果只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和发表时间,不能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发表刊物等。

十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研究的最终成果将实行匿名通讯鉴定制度,鉴定等级予以公示。除特殊情况外,计划出版的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经批准同意出版的成果须报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5套。成果鉴定为优秀的项目负责人和信誉良好的鉴定专家,在申请新项目或成果出版方面将优先考虑;成果鉴定不合格或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十二、各科研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要及早安排,广泛动员,科学选题,精心论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有条件的单位要对本单位专家学者申报的课题进行集中论证或预审,可以请参加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或者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有经验的专家帮助指导、介绍申报经验。要依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特别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审核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与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质量。

十三、自治区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统一负责受理自治区范围内各单位的课题申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受理兵团所属单位的课题申报,全军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受理军队系统(含地方军队院校)的课题申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

十四、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及《活页》、《代码表》等)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