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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国家和自治区社科项目进行检查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社科规划办通知精神,200610月至11月区规划办将对我院在研国家和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检查的主要内容

  1、 原批准完成时间或经批准延期完成时间在20061231以前的课题,是否能按期提交最终研究成果,组织审读和鉴定。

2、课题研究过程中是否顺利,是否有课题组成员、研究成果形式、研究时间等方面的重要事项变更,是否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是否有阶段性成果论文或研究报告在公开刊物发表。

3、经费开支使用情况,是否符合管理规定。

 4、2006年度新立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在开题会之后,是否按专家建议重新拟定研究实施大纲,是否启动研究工作,单位是否落实匹配研究经费。

二、课题检查的方式

召开座谈会听取课题负责人汇报。

三、其他事项

请以下课题负责人按照检查的主要内容写出书面汇报,并交一份至科研处存档。座谈会时间另行通知。

    尤努斯·阿不列孜(2项)、马洁、李季刚、姜锡明、 骆玉鼎、李中耀(2项)、宋香荣、汤琪瑾、李儒忠、朱晓、陈小昆、古丽拜克热木、苏斌、刘继承、姜德鑫、苏树军、刘文翠、张丽、阿斯哈尔·吐尔逊、陈玉萍、段秀芳、刘继。

 

                       科 研 处

                    2006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