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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鉴定报考简章

为推动职业学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的要求,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推动职业学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见》,努力促进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增加毕业生实践、创新能力,增强其就业竞争力。受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委托,根据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精神(新计价费[2004]482号),我院将于近期进行资格鉴定认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报考中级需大学专科本专业;报考高级需大学本科或去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1年以上。 。                       

二、报考项目:营销师、秘书、项目管理师、电子商务师、物业管理人员、公关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心理咨询师、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指导人员。                                             

三、鉴定合格的人员,有新疆财经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审核后,颁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200691---2006年10月10

五、考试时间:20061111日、12

六、报名地点:院3号教学楼5楼新闻与传播学院资料室

七、联系人:排孜来提老师  老师

八、咨询电话:7843362  7843363

网址:http://www.xji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