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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06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为积极配合教育部“援疆学科建设计划”的实施,自治区教育厅鼓励“援疆学科建设计划”对口支援双方高校立足新疆实际选题、联合申报2006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为便于对口支援双方高校合作开展研究,保证申报项目质量,经教育厅领导同意,已承担2004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没有结题的,但项目检查结果为AB等级的项目主持人,可以作为主持人与支援高校联合申报2006年度项目;已承担2005年度有关项目且没有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再作为主持人以任何形式申报2006年度项目。

二、为保证项目申报工作的公开、公正与公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端正学术风气,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2006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实行公示制度。自治区各高校推荐的申报项目,在报送教育厅之前,须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教育厅在项目申报受理工作结束后,也将对已受理的项目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对公示期间的异议,教育厅将进行核实,对确实存在严重问题的,将报送有关纪检部门进行处理。

 

                                         科 研 处

                                      2006年6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