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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各系部(院):

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教育厅《关于做好200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新教人办[2006]3号)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0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选派工作

各系(部)要高度重视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在研究制定本系(部)青年骨干教师师资培养计划的基础上,按照《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国内访问学者人选的选拔和推荐工作。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200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计划向我院分配4名资助名额。(我区将按11.2的比例推荐人选,教育部对入选本项目的国内访问学者资助部分培养费。资助标准按照访问学者来源区域有所不同,西部地区人选,每人每学年资助8000元。)

三、申报程序

(一)            各系(部)要择优推荐人选,于2006518日前上报师资科。

(二)            学院根据教育厅资助名额最后确定人选后,由入选人所在系(部)与国内有关重点高校联系,确定接受学校和指导教师。申请访问学校应优先选择我院对口支援高校,申请访问专业应优先考虑自治区重点建设学科和校内优先发展学科,并注意学科的合理分布。

(三)            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可以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页(http://train.whu.edu.cn/jinxiu/chaxun.asp)和中国高校教师网(www.ccf.edu.cn)上查询和下载。访问学者人选须认真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教务处

                                    2006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