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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评职称及资格考试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现将职称转评及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财政学校讲师,请以系、部、处为单位前来人事处领取《评审表》办理转评手续及相应的职称证。具体要求与原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讲师转评相同,详见各部门邮箱。

二、考试通知

(一)资格考试:

12006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22006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32006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4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5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62006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7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8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9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2006年度自治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业务考试。

以上考试报名手续均为即日起开始办理,截止时间2006519日前

 

 

 

人事处 

2006-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