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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院上报2006年自治区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推荐人选进行公示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按照新人发200617号《关于开展2006年自治区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选拔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于200643日下发通知安排此项工作,公布选拔范围与对象、选拔原则和条件,对各处级单位推荐选拔程序及人数提出明确要求。

 通过个人申报、组织推荐,经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几个职能部门研究,并经学院批准,确定四位同志符合自治区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的条件,作为我院上报自治区人事厅的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

 推荐二等奖人选:高志刚、张丽;

  三等奖人选:由亚男、苏树军。

 对上述人选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院人事处反映。

 公示期:2006427日至429

 联系电话:784216978420097842054

 

人事处

2006-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