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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院2004年度批准立项的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进行检查的通知

院属各系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通知(见附件1),2004年度教育厅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7(见附件2,为能够了解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教育厅组织专家组负责对重点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进行检查。检查将从4月中旬开始,请各单位主管科研工作的领导接到本通知后,尽快将附件1的主要精神告知本系部所有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负责人,并要求项目负责人按照检查的主要内容写出书面汇报材料,与410日前交科研处备案。

同时,学院将组织专家对优秀青年学者奖励计划项目和青年教师启动项目进行检查,请这两类项目的主持人也按自治区教育厅通知精神准备书面汇报材料,在420日前交科研处。

 

科研处

                           2006330

 

 

附件1

关于对2004年度批准立项的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进行检查的

通知———新教高办〔200612

自治区各有关高校:

2004年度教育厅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是《20032007年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纲要》实施以来的首批项目。目前这批项目已实施1年多,为能够了解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提高项目经费使用效益,促进高水平科研成果的产出,我厅决定组织专家对这批项目开展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范围是2004年度教育厅批准的所有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按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创新研究群体基金项目、奖励计划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启动基金项目;按资助情况分为:资助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

二、检查内容和依据

本次主要检查2004年度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科研成果产出情况等;高校科研工作的管理状况,主要是科研项目管理和科研成果管理状况。检查的主要依据是项目申请书或计划任务书、2005年度项目进展报告和学校有关科研管理的制度和工作文件。

三、检查方式

检查主要采取汇报、答辩、查账、查阅管理档案等方式进行。每个项目由项目负责人进行1015分钟汇报,并现场回答专家组提出的问题,汇报和答辩内容要有据可查。专家组要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查账,对管理制度和工作文件要查阅档案,学校有关部门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教育厅组织专家组负责对重点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检查。检查将从4月中旬开始,到每个学校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对奖励计划项目和启动基金项目的检查,教育厅委托各有关高校科研处组织实施,学校自行组织专家组,其中校内专家不超过半数。检查情况于4月底报教育厅高教处,具体检查时间由各高校自定。

检查情况将以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根据检查情况,将对存在问题较多的项目给予通报批评,甚至做出撤项处理。2006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将在此项检查结束后安排。学校接到通知后,要及时通知有关项目负责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联 系 人:申建良

联系电话:09912861209

 

                       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2

我院2004年度批准立的科研项检查项目一

 

类别

主持人

项目名称

批准立

项时间

优秀青年学者奖励计划项目

高志刚

区域经济、区域可持续发展及预警方向

2004.9

重点项目

姜锡明

新疆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管理研究

2004.9

重点项目

由亚男

新疆旅游新产品开发研究

2004.9

重点项目

费玉娥

新疆农业与农村金融问题研究

2004.9

重点项目

郑石桥

多视角的单位层面制度设计

2004.9

青年教师启动项目

张航燕

提升民族地区政府市场双导向反贫困机制及运行效率研究

2004.9

青年教师启动项目

蒙永胜

绿洲经济可持续发展研究

2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