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南院高层住户办证填表的通知

南院高层住户:

南院高层住宅按房改政策为住户办理个人优惠售房产权证,根据乌市房改办要求,办理个人产权证必须调查职工及配偶住房和配偶单位住房货币补贴情况。请南院高层住户接到通知后到资产管理处房产科领取表格,按填表要求认真真实填写盖章,务必于是2006224日前将表交到房产科。逾期不交者,责任自负。

请各办公室工作人员转告本单位南院高层住户。

 

 

                     资产管理处

00六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