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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

200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申报公告》、《项目指南》、《申请书》具体事宜请查阅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为了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系部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根据200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认真组织学习,联系本系部的专业实际,紧密结合新疆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问题确定选题,全力以赴做好课题论证与申报工作,努力开创我院科研工作新局面。

二、各系部须在放假前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此项工作。要狠挖掘潜力,广泛调动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的积极性,充分利用本专业的学科优势,积极申报各领域课题。同时要大力支持和鼓励广大教师跨学科联合申报国家社科课题,努力提高我院科研项目质量与研究水平。

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截止日期:2006225。请各系部将项目申报所有材料一式7份于2006215日前送我处,以便及时上报自治区规划办和全国规划办。

四、请按照自治区《关于做好200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并在200616日之前,将本系(部)拟申报的200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称上报科研处。

                                        科研处

                                        20051228

 

附:自治区《关于做好200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做好200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宣传部,各地、州、市党委宣传部,新疆社会科学院、自治区党校、各高等院校科研处,自治区各有关部、委、办、厅局科研所(研究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兵团党校科研处: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6年度课题指南》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已于20051223日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上发布,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关于200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05]25号)精神,结合新疆实际,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6年度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大力推动理论创新,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服务,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二、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要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加强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研究,加强对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研究,加强基础研究和学科建设,推动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研究,推动学术观点、学科体系和科研方法的创新发展,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三个类别,申请人可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申报。重点项目平均资助强度13万元,一般项目8万元,青年项目7万元。申请者要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并参考有关规定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以增强研究经费预算的合理性。考虑到新疆地域辽阔,一些应用性和综合性研究课题调研费开支大,经费预算可在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确定的平均资助强度上增加10%左右。

四、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涵盖22个学科。申报跨学科的课题,要注明主要涉及的学科,自行选择申报学科方向。“公共管理学科”在“政治学其他学科(ZZE)”中申报,管理学其他学科可归入相关学科进行申报。所有学科的申报都要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公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封面学科类别填一级学科,数据表栏学科类别和申请者的研究专长填二级学科代码。

五、《课题指南》中基础研究一般不列具体条目,只规定重点研究领域、申报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设计题目,选题要力求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应用对策研究(指南中带*的课题),申请人一般要按题申报(指不能改变题目基本含义)。《课题指南》中各学科附简短的“申报说明”或“提示”,申请人要参照相关要求进行申报。我区专家学者在申报中要注意突出新疆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特别要围绕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工作大局,加强对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新疆和实施“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等方面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

六、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需要的紧迫性来确定完成时间,基础研究一般要在二至三年内完成。预计完成时间从20066月算起,论文一般要求一年内完成,研究报告在一至二年内完成,专著在三年内完成。除重要的基础研究外,鼓励以研究报告、论文为项目的最终成果形式。最终成果形式以填报一项为宜。

七、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项目以及中央各部委重大、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和自治区软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上述各类项目的结项时间均以结项证书注明时间为准。

八、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为保证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评审会召开之前,申报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

九、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实行信誉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研究的最终成果将实行匿名通讯鉴定制度,鉴定等级予以公示。除特殊情况外,计划出版的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经批准同意出版的成果须报送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五套。成果鉴定为优秀或信誉良好者,在成果出版和申请新项目方面给予鼓励,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十、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对申报量较大的学科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进行。活页中的论证要严格控制在三千字以内,活页上方2个代码框申请人不填。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背景材料,课题负责人的前期相关成果只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和发表时间,不能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发表刊物等。

十一、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好项目申报的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要及早安排、广泛动员、深入挖潜、科学选题、合理论证,有条件的单位要对本单位专家学者申报的课题进行集中论证,可以请参加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或者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有经验的专家帮助指导、介绍申报经验。要依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要努力做到既增加申报数量又提高申报质量。

十二、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的要求,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公室受理新疆范围内的课题申报,全军社科规划办公室受理军队系统(含地方军队院校)的课题申报。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

十三、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及《活页》、《代码表》等)从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申请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字形用仿宋或者楷体,字号不得小于4号字,1.5倍行距。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公室。报送的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6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6份活页(不装订)分别夹在申请书内。申请书原则上要求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十四、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公室受理申报时间从20051226日起至2006225日止。项目申报费录入费每项重点项目为150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为100元。请各单位务必于2006225日前将申报材料集中报送到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公室,以便于全面审核,推荐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十五、本年度在中国历史、中国文学、世界历史、外国文学四个学科实行后期资助项目评审,申请的具体办法可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上查询。

十六、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的课题发布和申报工作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军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另行安排。请各有关单位密切关注。

十七、具体申报事宜,请直接与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艾克帕尔       刘俊亭

  话:099123916342391371

  址:乌鲁木齐市健康路2号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社科规划办公室

  编:830003

十八、本通知请尽快转发各有关科研单位和专家学者。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

宣传部

20051223